1 當獲證組織以下相關情況發生變更時,應將變更相關信息及時通報ZRIC:
——法律地位、生產經營狀況、組織狀態或所有權變更的信息;
——取得的行政許可資格、強制性認證或其他資質證書變更;
——法人代表、最高管理者變更;
——組織的名稱、生產經營或服務的工作場所變更;
——管理體系覆蓋的活動范圍變更;
——管理體系和重要過程的重大變更。
2 當獲證組織發生以下情況時,應將情況信息及時通報ZRIC:
——發生重大質量事故、環境事故、安全事故、重大客戶投訴;
——被有關執法監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;
——持有的與管理體系范圍有關的行政許可證明、資質證書、強制性認證證書等過期失效;
——被例如質量信用嚴重失信企業名單;
——有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。
3 組織發生以上變化,請填寫《獲證組織信息變更/通報表》于一周內書面通知ZRIC。
獲證組織發生以上情況未及時通知ZRIC的,ZRIC保留給予暫停、撤銷認證注冊資格的權力。
對于緊急事項,可通過電話或者傳真方式與ZRIC聯絡。
ZRIC將為獲證組織竭誠提供幫助和指導。
附表:《獲證組織信息變更/通報表》
獲證組織信息變更/通報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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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名稱 (公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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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證證書 編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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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者代表 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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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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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人 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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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系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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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 傳真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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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變更/通報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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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填報人簽字/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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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織負責人簽字/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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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1)涉及組織名稱、生產經營地址等變更事項,請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/上級管理部門批準文件復印件。 2)信息通報涉及上級管理部門處理意見的,請附上級管理部門相關文件復印件。 3)涉及組織發生重大安全事故/質量事故/環境事故/食品安全事故、客戶重大投訴、行政主管部門檢查/抽查發現重大問題的,請附簡要說明。 4)申請擴大/縮小認證范圍、恢復暫停資格等,請附相關證明文件。 5)各類證明文件及復印件請加蓋組織公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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粵公網安備44030002008342號